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3月4日参加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联谊会首次提出以“亲”“清”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政商关系。其基本要求是肝胆相照、以“亲”为先,公私分明、扬“清”为要。构建以“亲”“清”为核心的新型政商关系明确了新时期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科学内涵和相处准则,其本质是处理好“公利”和“私利”的关系。这一重要论断为新型政商关系作了新的定位,也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指明了新方向,是党的十九大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在新型政商关系中,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亲密、亲和、亲近、亲情,真诚坦荡与企业家打交道,与他们肝胆相照交朋友,“清”就是清楚、清醒、清明、清白,同民营企业家建立清楚明白的关系。对民营企业家而言,“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政部门沟通情况、交流看法,取得党和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清”就是要求企业家洁身自好,清醒清楚走正道,依法依规做贡献。归纳起来,“亲”“清”二字,使领导干部与企业家双方有规可依,有度可量,定位分明,界限清楚,把新型政商关系提高到一个新境界。
新型政商关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呼唤,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举措,是拒绝权钱交易反腐倡廉的有力支撑。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家积极努力,致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然而,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体制下,非公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商关系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政府干预市场过多,市场法制法规不完善,公共权力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某些领导干部不作为等。这些直接影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破坏了政治生态,败坏了社会风气。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加快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
二、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沟通机制。制定和完善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规范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政府应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为政商交往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健全政商沟通机制,政府要积极与企业交流,构建和谐的政商机制和环境。
三、筑牢制度笼子,强化权力监督。着力制定政商制度和措施,健全民营企业的权力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监督机制,规范企业经营,形成政府调控、企业自律、社会推动的监督体系。
四、扩宽投资渠道,加大政策支持。突破民间投资空间,增强投资动力。政府要多策并举,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鼓励,优化民间投资环境,确保民间企业能投资、想投资、敢投资。
新时代,新挑战,新机遇,新征程。构建新时代新型政商关系需要政府、企业、领导干部、企业家等多方的力量支持和配合。跳马镇将立足实际,深入落实习总书记提出以“亲”“清”为核心内容的新型政商关系,积极寻找政商和谐相处的最佳模式,构建良好的政商关系和环境。